当“遇见”告了“渝见”

来源: 《中国品牌》杂志 计田雨 发布时间: 2026-07-02 14:53:19

摘要

一个是拥有百余家门店的上市公司,一个是开在三线城市的夫妻小店。“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一个是拥有百余家门店的上市公司,一个是开在三线城市的夫妻小店。“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讨论。6月13日,“遇见小面”宣布撤诉,创始人公开致歉。事件虽已平息,但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地名使用的法律边界、大企业维权的合理限度等问题,仍然值得深入探讨。

近日,河南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夫妻小店,被全国连锁品牌“遇见小面”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两家公司规模与体量的悬殊,引发全网热议,同时,也引发了大众对于“一字之差”式的商标侵权判定的讨论与思考。

 

一字之差惹官司

近日,河南一家重庆小面馆“渝见小面”的经营者毛女士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传票显示,她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全国连锁餐饮品牌“遇见小面”起诉。

据了解,毛女士在2024年8月开了这家名为“渝见小面”的餐饮店。店里的豌杂面、酸辣粉、牛肉小面售价都在8元到10元左右,客户主要是周边两三公里的居民。

对于侵权纠纷,她表示,店名中的“渝”是重庆的简称,她开店是为了宣传家乡重庆的口味,与“遇见小面”品牌没有任何关系。同时,因为南阳市并没有“遇见小面”的门店,没有想到“渝见小面”会因名字陷入侵权纠纷。

“遇见小面”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双方的经营范围都是餐馆,主营都是小面,“渝见小面”与“遇见小面”四个字中有三个一样,构成整体相似。“遇见小面”方表示,撤诉需要赔偿7000元到8000元。“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毛女士哭诉道。

然而,事件发酵几日后,出现了反转。

6月13日,“遇见小面”发布说明称,已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发布公开致歉信,决定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该夫妻店,同时中止了与外包律所的合作。

 

近似商标判定需综合考量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遇见小面”与“渝见小面”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商标。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四个字有三个字一样就能认定侵权”的说法并不严谨,更偏向口头通俗表达。

法律判断商标近似,看的是“音、形、义”的结合。“渝”和“遇”虽然读音相同,但字形和字义存在本质区别,即一个是地名,一个是动词。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认为,判断商标近似应当是整体比对和主要识别部分比对相结合,不应割裂商标、单纯以相同文字占比来认定相似。本案中“渝见”和“遇见”的含义和表意方向完全不同。“渝见”指向重庆风味,“遇见”是通用动词,带有邂逅、相逢的色彩。相关餐饮消费者不容易因此发生混淆误认。

此外,多位律师还强调了“渝”字的地理含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渝见小面”大概率不构成商标侵权,原因在于渝字有地域指向性,能够表明餐食风味,店主的门面设计、装修风格等与“遇见小面”区别明显,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且店主长期善意使用、无主观仿冒恶意。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也认为,“小面”二字在餐饮服务类别中显著性很弱,“遇见”和“渝见”首字不同、整体含义也不同,不论形还是意都有较大差别,不应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混淆性近似。

此外,“遇见小面”主要在一线城市布局,在河南南阳并无门店。一个本地夫妻小店做的是周边两三公里的生意,很难会与上市公司几百家连锁店产生客源竞争。法律层面的“市场隔离”事实外加舆论催化,最终使这场“遇”“逾”之争以撤诉收尾。

 

主动检索商标避免侵权

这起事件给众多小微餐饮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在给店铺起名时,提前做商标检索是最稳妥的方式。经营者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平台自主查询,也可以找专业商标代理或律师协助核验。

个体工商户在收到律师函或法院传票时,不要盲目私下赔钱,也不要消极对抗。

首先应判断对方是正常维权还是借商标恶意碰瓷,评估对方诉求是否合理。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一定要积极出庭应诉;优先选择协商调解,同时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商标律师,这类案件专业性较强,专业指导能帮助经营者规避更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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