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出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包括: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四大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的行为。二是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行为。三是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根据《通知》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7月31日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包括生产许可情况、过程控制情况、非法添加情况、标签标识情况、宣传和销售情况,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第二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11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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