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推出两项儿童食品安全新举措,分别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专项监管行动。两项举措聚焦儿童饮食关键风险点,以严格监管筑牢安全防线,用心守护广大少年儿童饮食健康,为孩子们送上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孩子的事,永远是大事;舌尖上的安全,不容丝毫松懈。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开展专项行动,全方位细化监管举措,织密儿童食品安全防护网络。
新规落地:严管幼儿园餐桌安全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3580多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大多实行的是“三餐两点”“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餐次更密、总量更大。再加上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如果身体不适,又难以准确表达。
因此,幼儿园食品安全不光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为此,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制定《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一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规定》明确,幼儿园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统一管理。若委托承包或外购餐食,必须严格审核资质,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同时,从业人员需强化专业能力,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专项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在食材与餐食管理上,《规定》明确食材供应商应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餐食从制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两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餐饮具必须在独立区域完成清洗消毒,优先采用物理消毒方式,禁止使用外部集中消毒的复用餐具。监管层面也加大力度,每学期对幼儿园开展不少于两次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专项行动:规范婴幼儿辅食市场
针对6月至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特殊膳食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启动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守护成长”提升行动,系统性推进17项任务,严把五大关口。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将婴幼儿辅助食品列为最高风险品类进行重点监管。该类产品近5年抽检合格率均在99.5%以上,监管工作依旧持续加码,计划参照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实施严格管理,规范行业普遍存在的委托生产模式,杜绝“责任悬空”问题。
本次行动首先抬高市场准入门槛,修订发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现有获证企业开展全覆盖核查,督促企业整改合规。其次强化人员能力建设,要求企业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健全培训考核机制,监管部门将随机抽查。
同时严守原料使用底线,明令禁止在辅食中添加蜂蜜、辐照原料、氢化油脂等,严格执行常态化风险排查制度。
执法环节坚持重拳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普通食品冒充婴幼儿辅食、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提高检查频次,对违规企业视情节责令整改、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并分批曝光典型案例。
此外,依托“互联网+AI”打造智慧监管体系,联动多方力量形成共治格局,督促企业绝不压缩安全成本、谋取不当利润。
行动明确了五大阶段性目标: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完善行业法规制度,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规范生产经营全流程管理,严厉整治各类市场乱象,全方位净化婴幼儿辅助食品市场。
多方共治:共筑儿童安全防线
儿童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与万千家庭幸福。从幼儿园日常餐食到婴幼儿辅食,两大举措立足儿童群体特殊体质,细化监管标准、压实各方责任,构建起全链条、全环节的监管体系。
无论是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还是婴幼儿辅食专项行动,均坚守“四个最严”要求,兼顾制度约束、日常监管、执法惩戒与社会监督。监管部门、教育部门、生产经营主体各司其职,从源头把控、过程监管到事后追责形成闭环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希望通过《规定》,向社会释放一个鲜明的监管信号——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在孩子的饮食安全面前,没有“差不多”,只有“必须好”。“小饭碗”承载着“大民生”,让孩子们吃得更健康吃得更安全,既是幼儿园最基本的主责主业,也是监管部门的初心使命。
守护孩童“小饭碗”,扛起民生“大责任”。随着各项政策逐步落地执行,儿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将持续提升。全社会同心协力、从严监管,定能为孩子们打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陪伴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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