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走亲访友必备的坚果礼盒,却悄然“瘦身”了。商家以醒目标语突出总重,礼盒内却用饮料、饼干等填充物“撑场面”,真正坚果占比常不足一半。这种模糊核心商品分量的做法,已非个例,正侵蚀着节庆消费的信任基石。
近日,“坚果礼盒中坚果重量仅三成”的话题在网络引起热议。商家在宣传页上堆满诱人的坚果,包装配文“超值重量”,礼盒内却塞满饮料、饼干等廉价填充物,真正坚果的分量“大打折扣”。
这种以“文字游戏”模糊核心商品分量的销售方式,已在行业内屡见不鲜。
“注水”的坚果礼盒
“坚果礼盒”顾名思义,应以坚果为主。然而,现实却反差颇大。
近日,有报道称,百草味一款标注净含量为958克的“坚果大礼盒”中真正坚果仅约33克,其余重量主要由660克饮料及其他零食构成;类似现象在知名品牌中层出不穷。
依据国标《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典型坚果指核桃、巴旦木、夏威夷果等木本植物种子的可食用部分。以此为参照,不少热销礼盒的坚果含量堪忧。
例如,良品铺子一款1800克礼盒,宣传“14件,超3斤含8坚果”,实则近70%重量来自红枣、花生、青豌豆和3瓶坚果乳。三只松鼠一款热销超20万件的2081克礼盒,坚果总重仅756克,约占36%,其余为坚果乳及非坚果零食。
这些礼盒的共性在于,商品主图及宣传语极力突出坚果元素,营造“内容充实”的视觉印象,却在产品清单中以小克重坚果搭配大比重廉价替代品,利用总净含量的数字游戏,压缩了核心产品的实际量与价值。
礼盒界的“文字游戏”
市面上的坚果礼盒通常会在其商品信息中,加入多重“迷雾”,对含非坚果产品的礼盒标注缺乏统一标准;礼盒包装图也刻意放大坚果图、缩小非坚果产品信息,具有误导性。
更值得注意的是,为规避责任,部分商家在页面不显眼处以“产品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等格式条款作为免责声明,企图利用信息差让消费者吃“哑巴亏”。同时,将板栗、青豌豆等严格意义上不属于典型坚果的品类计入“坚果”宣传,进一步模糊了产品真实构成。
部分商家还将纯坚果礼盒与混合零食礼盒置于同一商品链接内销售,不做清晰区分。这种混杂销售的方式,极易利用消费者的认知惯性,导致误购。
模糊的标注使消费者难以在购买前直观评估礼盒中坚果的实际占比与价值,也无法对不同价位的礼盒进行比较。不少消费者收货后才惊觉“好点的坚果少,便宜的花生、青豆多”“一箱里竟有3瓶饮料”。
“偷换坚果克数”涉嫌误导
对此,法律人士指出,此类“偷梁换柱”的行为涉嫌触碰法律红线。相关法律人士分析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坚果礼盒的核心属性在于坚果,若非坚果产品占比较大,则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键信息。
例如,商家在主图中仅展示坚果,用醒目大字突出总重量与件数,却对非坚果产品的构成这一事实隐匿不提,造成了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这种行为涉嫌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就《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中提到广告市场存在“利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问题。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广告主应当对引证内容等全部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诸如“8款超4斤”等宣传语,结合“坚果礼盒”品名,在普通消费者认知中通常被理解为坚果的重量与件数。若商家将饮料、麦片等计入其中却未在显著位置澄清,便涉嫌利用认知差异进行误导。
当“坚果礼盒”需要用放大镜仔细辨认成分构成时,损害的远不止是一次消费体验,更是市场诚信的基石与品牌自身的长期声誉。整治乱象,既需监管发力,细化标准、加强排查与惩处,更需要商家摒弃短视的“填充”策略,以清晰标注与货真价实,搭起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桥梁。

良品铺子官方旗舰店礼盒,宣传“14件,超3斤含8坚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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