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企,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该破产破产、该重组重组。
倪虹在答问时表示,对于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企,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该破产破产、该重组重组;对于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