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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江西通报2022年第九批典型案例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朱海 胡小华 发布时间: 2022-12-01 23:11:12 责编:高万鹏

摘要

2022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行动

2022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行动,全力打造江西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11月30日,该局通报了2022年“铁拳”行动第九批典型案例。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2022年7月,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接转办线索,依法对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中的3台电梯未定期进行检验,其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充装案
 
2022年10月,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9日,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瑞昌市昌盛液化气联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充装完毕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有23只气瓶存在超期未经定期检验、超过使用年限规定等行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对涉案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景德镇市顺发五金商场等经营主体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案
 
2022年10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景德镇市顺发五金商场、浮梁县洪源厨具用品店、浮梁县洪源镇钟记五金经营部等3家经营主体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燃气灶、罚没款共计2185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存在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或燃气灶标志、一般结构、包装项目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上述涉案家用燃气灶具货值金额共计1595元,违法所得59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芦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萍乡市寻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2年7月,芦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萍乡市寻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4日,芦溪县市场监管局接案件移送函,萍乡市寻天贸易有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开设的店铺存在涉嫌销售假冒商品行为。经查,当事人所售“贝亲奶嘴”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货值237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芦溪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新余市瑞优商贸有限公司在其他广告中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案
 
2022年9月,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余市瑞优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商品使用医疗用语、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3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新余市瑞优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某网络平台注册的店铺上经营商品“脾胃贴”,在商品介绍页面上采用“图片+文字”形式宣称“脾胃贴能吸出脾胃里的老寒湿害,贴走胃胀不适、慢性胃疾,养好胃粘膜,能分解胃部、肠道菌害”等用语。当事人经营的“脾胃贴”实际为普通的外用商品,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贵溪市老董超市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2年7月,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贵溪市老董超市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五粮液”和“五粮液1618”72瓶、罚款13.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7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贵溪市老董超市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的仓库内,发现“五粮液”66瓶,“五粮液1618”6瓶。经鉴定,均为侵权产品,货值约4518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贵溪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信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信丰县尔来康医疗器械经销部虚假宣传医疗器械功效案
 
2022年9月,信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信丰县尔来康医疗器械经销部虚假宣传医疗器械功效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8日,信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移交函,依法对信丰县尔来康医疗器械经销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店里以播放宣传、现场讲课、现场体验的模式销售“多功能温热理疗床”,向消费者宣传具有疾病防治效果、医疗功能。当事人自行制作《家庭使用方法》,载明针对鼻炎、听力不好、高血脂、心脏病、肾炎、肺炎、乳腺增生等25种不同疾病情形的操作方法,随销售产品一并提供给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信丰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宜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案
 
2022年10月,宜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021.25元、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29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抽检,发现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宜春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2年9月,弋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的喷码机1台和椰汁12箱、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2日,弋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弋阳县金荣酒业贸易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1.25L椰汁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经查,当事人使用喷码机对其所销售的临期椰汁重新喷码,涉案椰汁12箱,货值金额12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弋阳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丰县众孝健康养生馆向中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
 
2022年8月,永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丰县众孝健康养生馆向中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3日,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向中老年人虚假宣传销售食品。经查,当事人多次以举办健康讲座、茶话会、生日会等方式,邀请中老年人来店里上课,并通过幻灯片宣传其销售的“富硒高钙中老年配方羊奶粉”系列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能够治疗脑梗、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宣称具有增强人体免疫力、可改善防治动脉硬化、降血糖、降血压等功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永丰县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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