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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行柔性监管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 发布时间: 2022-09-16 15:49:22

摘要

截至2022年8月,北京市有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近3000件,免罚总额超9000万元,不予立案案件4700余件,责令改正案件3600余件。

机构改革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转变监管理念,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柔性监管方式,大力推行行政指导,不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三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指导超1万次,截至2022年8月,北京市有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近3000件,免罚总额超9000万元,不予立案案件4700余件,责令改正案件3600余件。
 
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行政指导融入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依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重点围绕企业登记注册、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等领域,全面提升行政指导效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责任、加强自律并规范自身行为。
 
各区市场监管局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完善了三大类12项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措施,并创新引入“沙盒监管”模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大兴区市场监管局运用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提示等方式,对企业初期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和教育。
 
2020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以轻微违法初次违法不予处罚为原则,推出79项容错纠错事项清单,涵盖企业登记管理、广告、食品安全、价格、产品质量、网络监管、计量、认证、标准化、合同、商标11个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对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处罚的规定予以细化。
 
在总结前期容错纠错清单改革经验基础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方式改革力度,于今年5月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清单》涵盖了可能实施强制措施的绝大多数领域,共计12类,涉及商标、广告、企业监督管理、计量、专利、价格、食品7个业务领域。《清单》实施后成效明显,切实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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