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集团成立于1986年,是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中国毛纺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质量奖的企业,承担着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工作,位列中国企业500强,是众多国际著名品牌的金牌供应商。
随着质量管理理念的突破与创新,阳光集团与时俱进,积极改革公司质量管控体系,坚持践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坚持以满足市场用户为目的,鼓励全员参与管理,进行持续的质量改进,使人的观念、认识和组织实施能力适应市场的需要,使企业管理和技术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在市场中永远保持核心竞争力。
“三高”打造企业质量体系
首席质量官制度要求树立、宣传、践行以人为本的质量诚信意识:对员工诚信,保障各方面权益;对顾客诚信,绝不“以次充好”,“短斤缺两”,保证交期;对供应商诚信,不拖欠货款,不转嫁风险,共同成长。阳光集团在原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坚持三高,高水平地建设质量工作。
高标准建设诚信企业。目前,阳光集团羊毛精纺面料全部采用澳大利亚美丽诺羊毛,成立阳光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直接在澳大利亚羊毛拍卖市场采购,保证羊毛原料的高品味、高品质。
高质量发展生产制造技术。阳光集团依靠先进生产设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内控质量标准》,实施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高水平建立售后服务系统。阳光集团目前已建立遍及全国及海外主要市场的售后服务网络,保证快速响应。服务人员也是经过专业培训,实现素质、水平专业化。为创造良好的售后服务体验,阳光集团创新服务方式,跳出传统售后服务方式,同顾客一起进行前期策划、沟通,更好洞悉、理解顾客意愿,争取顾客忠诚。
全环节否决质量问题
在“小质量”时代,质量从属于生产、技术等工作,为产品的合格率和生产效率提供检查和监督。而在“大质量”时代,质量被当作生产和经营的目的,变成生产和技术的核心,生产和技术系统的运行是为了产品的高质量。阳光集团对质量安全不妥协,视产品安全、环保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产品质量一票否决。公司针对产品质量施行“一票否决制”:采购产品不合格禁止入库、半成品不合格禁止流入下道工序、成品不合格禁止发货。
质量部门承担公司产品质量检查、监督责任,实施质量否决权。公司产品采购、产品抽样、检验及质量把关分别由采购部门、仓库、测试中心和质量科独立进行,对采购产品、产品生产进行监控。
重大质量事故一票否决制。公司针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方面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制。根据公司质量安全责任制,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经济考核、绩效考核及处分。
牢牢把握质量标准话语权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贸易国际化是必然趋势。标准在贸易活动中具有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消除贸易壁垒、提高技术创新的作用。
阳光集团1992年开始采用日本标准、1995年与国际羊毛局合作。自中国加入WTO后,公司更广泛地与国际性毛纺组织,如IWTO、AWTA等合作,并在相关活动扮演重要角色。2007年,阳光集团承担国际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38)秘书处工作,成为国内首家承担国际标准化秘书处的企业,标志着中国纺织业在更高层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分工,也标志着中国纺织企业站在了国际同行的前列。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首席质量官推行的质量标准战略密不可分。阳光集团不断培养标准化专业人员,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团体标委会;同时建立企业标准,并将部分企业标准推荐形成行业标准;指导、协助铁路、航空、海关总署等系统起草本系统的职业服装面料、制服标准。
公司在承担ISO/TC38国际秘书期间,组织、动员我国专家参加TC38的活动,为我国纺织标准专家参与国际标准化会议提供机会;协助国内其他单位积极承担ISO/TC秘书处工作,如ISO/TC133、ISO/TC105等7家,并一直保持相互交流与协助关系;协助国内相关单位积极承担ISO/TC38/SC秘书处技术工作。
公司还多次给发展中国家进出口纺织品检验官员介绍分享参与国际标准活动的经验;给泰国TISI和ISO/TC38国内对口单位作业务培训,有效的促进了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中国在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地位,提升了中国纺织业的国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