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严格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异地执法行为八项举措》(以下简称《八项举措》),通过强化区域协作,共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服务型执法要求落到实处。
据介绍,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涉网案件查处与电子数据取证方面具有较好基础,《八项举措》在全国率先对“异地执法”概念作出明确界定。根据文件内容,异地执法指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本省(市)经营主体或以本省(市)行政区域外的经营主体为对象,在本行政区域以外开展的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及行政强制等活动。
《八项举措》提出,开展异地执法应最大程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体要求包括避免发生违规行政强制行为、在案件争议期间暂停相关执法活动,以及推动长三角地区执法裁量标准逐步统一。同时,要指导经营主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区域执法监督,及早发现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趋利执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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