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垄断让创新流动
创新是破除“内卷式”竞争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创新,坚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2022年,我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正式将鼓励创新列入立法宗旨,并予以具体保障机制,着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为创新发展筑牢公平竞争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
那么,纸面上的法律在转化为具体行动时,如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司长范磊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全球首部《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有效平衡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实施人的利益,促进技术广泛应用和创新可持续增长。
修订《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细化安全岗制度具体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为经营者创新经营方式、扩大经营范围提供预期和保障。研究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为平台经济规范创新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近三年,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9件,罚没金额近30亿元。聚焦医药、知识产权、平台经济等技术密集、创新密集的重点领域,统筹运用立案调查、行政约谈、提醒敦促等措施,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范磊表示。具体到行业来看,不少嘉宾也谈到了公平竞争和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任于晓辉表示,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血液和命脉,与国家安全、产业竞争、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等密切相关。竞争法治通过确保创新的安全可控与促进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为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阿里巴巴集团公共事务总裁闻佳谈到,在当下的AI时代,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演进,AI应用迅速普及,产业AI化高速深化。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监管总局为AI企业的创新和试错提供了宽松友好的市场环境,促进了中国AI化进程的发展,相信中国市场上以AI为重要标志的创新将会不断地出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将会持续优化。
智慧审查跑出加速度
“今年以来,截至8月31日,我们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476件,审结453件,平均受理时间为18.63天,平均审查时间是27.32天。”
论坛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用数据总结了今年前8个月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工作情况。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间通过合并、股权控制、合同控制等方式形成控制关系的事前审查制度,旨在防止企业通过集中扭曲市场竞争结构,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经营者集中审查作为预防市场垄断的前端闸门,其效能提升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战略意义。
我国经营者集中执法在过去17年内取得丰硕的成果,特别是2022年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新法落实,倡导智慧赋能,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数字化治理,为经营者集中审查提质增效。
市场监管总局创新性地构建了“1+3+7”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智慧监管体系,包括一个合规风险提示机制、三个覆盖审查与调查全流程的业务系统以及七个应用支撑的数据库,全面实现了从申报、审查到监督的全链条线上闭环管理。该项目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合规指引和清晰的申报要求,支持一键提交、实时审查,极大地提升了监管和申报的便捷度以及操作的透明度。
“自系统运行以来,年均申报的数量较‘十三五’时期增长了82%,平均审查时长缩短14.3天,降幅达24%,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并购效率,为市场注入新活力。”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晨颖介绍。
申报流程的持续简化也让企业跑出了新的速度。2024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标志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申报材料要求优化方案正式落地。
新修订的申报表和公示表上线后,申报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从3份减为2份,原则上仅需提交保密版申报表和公示表,申报表中需要提交的信息从44项减少为38项。
以宁德时代为例,宁德时代集团副总裁与总法律顾问王文俊介绍,2024年宁德时代申报的三项简易程序案件中,审核的时间相较2023年大幅度地缩减了15.86%,这些行政措施的科学提升确实为绝大部分的申报企业减轻了负担,帮助企业可以更加聚焦市场创新和寻找机遇。
新法为平台划“红线”
论坛上,《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4)》(中英文版)发布。《报告》提到,2024年我国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42万件,罚没款8.05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围绕贯彻落实《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部署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工作,查办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5165件,有力规范了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我国是互联网大国,也是平台经济的强国,数字经济下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对市场公平竞争、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影响不断加深,亟需适配的法律解决一系列纠纷。《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品牌抵御不正当竞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把利剑。
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完善了商业混淆的认定,新增了对不正当获取或使用数据、滥用平台规则、平台强制低价销售,滥用优势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对于构建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2025年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更好地回应了数字经济给法律带来的挑战,也进一步引导着数字经济市场竞争走向优胜劣汰,而不是逆向淘汰。”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介绍。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具有企业和市场的双重属性,对于维护平台内的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孟雁北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本次修订中要求平台承担维护平台内市场公平竞争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从事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恶意交易行为”,尤其专门规定“平台内的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以此回应对于平台“内卷式”竞争的关注。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平台经营者的平台治理责任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北京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英杰谈到,比如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和纠纷处置机制,引导规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报告。“上述规定都有助于督促互联网平台当好守门人。”康英杰说。
政策引导企业公平竞争
市场机制的高效运行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离不开发挥好竞争政策机制地位的重要作用。只有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愈加稳固,技术竞争才能迸发出强劲的动能,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才能充分激发。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持续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把审查标准细化到66项,进一步增强了制度刚性约束,发布了免罚清单,既体现了加强执法,又坚持柔性治理,形成宽严相济的监管生态,显著改善了市场环境。
以我国光伏产业为例,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光伏发电累计新增并网规模近2亿千瓦,同比增长57%。受此带动,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达10.8亿千瓦,占我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30%,全球光伏装机总规模中近一半来自中国。
实现历史性突破的背后,既得益于企业的不断创新,更离不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有力有效的政策引导。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靳军辉表示,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公平竞争政策的全面实施,特别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包括光伏在内的众多行业奠定了更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各级地方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专注创新、提升质量走向全球提供了坚实保障。
而对于一些处于非理性竞争的行业,相关政策的出台引导也能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汽车行业利润率已从2018年的7.3%降到2024年的4.3%,并在今年第一季度进一步下滑。非理性竞争不仅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最终可能会冲击公平竞争策略的基础地位。
“国家层面已经关注到汽车行业的非理性竞争的问题,并开始着手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合规官陈益民说。
7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汽车行业领域出现的各种非理性竞争现象坚持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召开综合整治市场竞争秩序,防范非理性竞争部署推进会,对综合整治市场竞争秩序、防范非理性竞争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综合治理汽车行业市场竞争秩序,优化汽车行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对推动汽车行业加快回归良性有序轨道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加强市场竞争秩序综合治理、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利于汽车行业回归良性竞争,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地发展。另一方面,也会促使汽车企业主动提升公平竞争意识,加强自身合规管理能力建设。公平竞争既是企业应遵循的底线,也是助推企业行稳致远的发展动力。公平竞争环境越好,越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持续投入。”陈益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