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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品观察】反垄断进化平台经济

来源: 中国品牌网 中国品牌杂志 何茜 发布时间: 2021-03-02 17:16:47

摘要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2021年2月7日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原则,有针对性地细化分析思路,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增强执法针对性,提升监管科学性,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针对反垄断的政策,又出台了。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强调《反垄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适用于所有行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对待,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回顾过去20多年,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在国家政策保护和扶持下茁壮成长,拥有了完全足以和外国巨头抗衡的体量。但是在经济资源高度集中于这些互联网巨头后,在资本的驱动下,使得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难以涉足巨头垄断的领域,阻碍创新,而且不利于普通消费者。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这次《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出现,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亮相,旨在保护公平竞争,这是积极的趋势,对实体经济,对小业主,对创业者,对打工者,都是好事。

互联网垄断从哪儿来

中国互联网一出生,就天然带着垄断的基因。

BAT也是最早有垄断基因的公司。

2008年之前,百度拿走了中国搜索80%的市场份额,腾讯拿走了中国社交85%的市场份额,阿里巴巴拿走了中国电商75%的市场份额。到2009年,百度=搜索,阿里=电商,腾讯=社交,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打破这种BAT格局。

讽刺的是,BAT自身也进不去对方的领域。

“垄断”这个词,伴随着互联网发展。

过去十几年,“垄断”就是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底层逻辑之一。

如今,中国互联网江湖,充满着激烈的竞争。本质上来说,还是BAT希望用各种手段,享受一种垄断的红利。

2015年,中国互联网掀起一场史无前例的并购大潮。

滴滴合并快的,又合并Uber中国,垄断网约车;

携程合并去哪儿,在线旅行赛道就剩携程;

在这次并购中,美团、滴滴、携程,成为互联网垂直领域的超级霸主。之后,中国互联网市场大小巨头各占山头,平台型机会几乎消失,人口红利走到尽头。

之后,平台公司达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用合并来结束战争,最后平台市场上,只剩下两个大股东——腾讯和阿里,比如在外卖市场,美团是腾讯系,饿了么是阿里系。

问题来了,当腾讯和阿里一起坐在谈判桌上时,合并的可能性很小,于是,超级巨头的代理人战争又打响了,中国互联网进入代理人垄断时代。美团和饿了么,瓜分了中国整个外卖市场,但,谁也打不死谁,谁也合并不了谁。腾讯投资了京东和拼多多,把电商的使命交给它们去完成,侧面狙击阿里的电商。阿里投资了优酷,把视频的使命交给优酷,对标腾讯视频。这些代理人,背后站着腾讯或阿里,它们以一种相互制衡的方式,联合垄断了市场。

截止到2021年2月26日,阿里投资公司达到568家,腾讯投资公司达到880家。由此,便可能进入强者恒强、赢者通吃的阶段。

 

平台经济伤害了谁

 

平台经济,是连接业务通道而产生的一种经济。

淘宝、携程、滴滴等市场主体,虽然在法律形式上是一家公司,但,其实质是一个交易平台,发挥着“市场”的中介功能。例如,淘宝是零售商品的交易市场平台,携程是机票和酒店交易市场平台,滴滴打车是租车服务的市场交易平台。这些平台本质上与传统的乡村集市、百货大楼是相同的,凝聚上中下游资源,重新组合上中下游资源,让上中下游企业围绕平台,发生生产关系的一种经济模式。

他们已经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庞然大物,不仅让所有同行害怕,成长速度甚至让普通消费者都在恐惧、并在集中质疑它。

哪里有最火的创业赛道,哪里都有平台公司的身影。

住房领域,腾讯有贝壳找房,阿里有天猫好房,京东有京东房产。

汽车领域,腾讯有蔚来汽车,阿里有小鹏汽车,美团有理想汽车,百度有威马汽车。

衣服领域,腾讯有唯品会,阿里有天猫商城,京东有京东商城。

食物领域,美团有美团优选,拼多多有多多买菜,阿里有淘宝买菜,腾讯有每日优鲜。

平台公司已经渗透进人们的普通生活。吃喝在饿了么和美团订餐,购物在天猫,租房在贝壳找房,打车用滴滴,没有钱花了,用花呗、借呗。话语权、大数据集中在平台公司手中。平台公司掌握了算法,掌握了商业游戏规则,掌握了定价权,也掌握了中小企业的生杀大权。

2020年2月,重庆1987家餐饮企业,被高佣金逼到墙角,高喊“要求美团和饿了么减免佣金”。原来,疫情期间,美团还在涨商家的佣金。

中国品牌记者采访北三环环球贸易中心一家餐饮企业,他曾经经历过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的“二选一”。美团外卖市场经理曾多次劝他签独家,并口头承诺只要签独家,未来可以保证佣金费率不涨。饿了么的市场经理则对他承诺过,可以提供一笔大额贷款,前提是签独家。

这位餐饮企业,只要跟其中一方签独家,都会被另外一家“封杀”,但这位餐饮老板没有办法,因为离开美团和饿了么平台,这家餐饮企业直接被外卖领域淘汰。

不只是重庆1987家餐饮企业面临着佣金上涨的问题。在淘宝、在美团、在拼多多、在滴滴,因为平台经济带来的垄断,中小公司利润越来越薄,慢慢消失了。

在资本的驱动下,有些平台公司通过提供免费服务,逐步形成庞大用户群与网络平台,形成封闭的护城河。

有些平台公司用各种办法提高流量费用,甚至要求合作方排他性合作,出现部分商户赔钱,而平台独享流量收益与数据的现象;有些平台公司用大数据杀熟;有些平台公司在资本撮合下进行企业合并,形成垄断优势;有些平台并形成了一种“经典套路”:烧钱、争流量、冲规模、上市套现。

平台公司不断扩张,不停抢走创业者的生意,但创业者打不进平台公司的地盘。如滴滴已经在国内的网约车赛道占据了垄断地位,市场份额超过80%。就是这样一家垄断网约车市场的平台公司,突然又跑去做社区团购。

每个平台公司都有自己的护城河,每个平台公司又都想把别人的业务据为己有。这是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无边界之争,最终是为了形成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根据2020年10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2020)》显示:互联网前百家企业在2019年业务收入达3.5万亿元,但前五名的收入占总体49%,接近五成。前两名的企业营业利润之和占总体的 66.7%,前五名企业营业利润之和占总体的70.4%。

这意味着资源加速往巨头公司集中,他们在数字商业世界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杀死中小企业的,杀死创新的,从来不是残酷的竞争对手,也不是激烈的竞争环境,而是平台公司的态度。

在“鹭鸶腿上劈精肉”的生意上发力,把小菜农的利益边缘化。除此之外,平台公司所展现出的寡头倾向——大树底下,寸草不生,可替代产品的生存空间日益变得逼仄,用户的选择权被悄悄剥夺。比如,2021年2月5日, 虾米音播放器业务正式停止服务。虾米拿到了天时,拿到了人和,但在后来的竞争格局中,腾讯、百度、网易不惜重金投入版权,没有太多资本的虾米最后没有逃脱“香消玉殒”的命运。

 

小树苗也可以吸收阳光

 

平台经济是一个新事物。

平台经济,经历了从萌芽,到高速成长,再到规模空前壮大的发展过程,影响力越来越大,拥有强大数据资源。

人们期待巨头们不仅能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更能承担起,推进科技创新的责任。这不仅是为企业发展储蓄技术,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所在。

在这个平台经济扩张的过程中,由于相关监管尚待进一步完善,可能部分地存在无序和失控现象,已经让普通老百姓深恶痛绝。 

比如蛋壳公寓出现风险则给上百万客户与房东带来损失和纠纷,ofo共享单车用了超过一千万用户十几亿元的押金至今还未偿还,不少快递和外卖员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等等。

财富渐渐集中,一定规模的财富持续流向了平台公司,这意味着,市场机会在集中到那些掌握着应用科技和大量资金的平台公司手中。小公司,可能单独生存的几率极小,过去偏安一隅,利润空间也不错,但现在,小环境被大环境融化,要么自我强大,要么被收购。

因此,《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自由放任、野蛮生长的阶段正在过去,新的阶段正在开启。

2020年12月18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释了为什么要反垄断,因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这将反垄断的意义提高到了非常重要的层面,反垄断的目的并非只是为了针对几家互联网巨头,而是为了完善市场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显而易见,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是大势所趋,会带来如下影响。 

首先,平台公司的垄断行为,将被处罚。

现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大数据杀熟”、限定交易、拒绝交易等涉嫌垄断行为。12月30 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案,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2日,抖音和字节跳动起诉腾讯涉嫌垄断,索赔9000万元,导火索是微信限制来自抖音等产品的视频链接。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这个案件是自去年底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2月7日晚,国务院发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距离征求意见稿发布会不足3个月。政策出台及时、迅速、果断,针对社会各方反映较多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这份反垄断指南都给予了更加清晰的说法。

其次,反垄断的对象将从石油、房产、化工转向互联网。

2020年1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9年查处的垄断案件集中在医药、公用事业、建筑和房地产、石油化工、汽车、航空、信息通信、港口及相关行业。由此可见,互联网平台企业并非以往反垄断执法重点。但在2020年年底,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互联网平台企业反垄断调查成为社会关注热点。2020年12月14日,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分别因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处罚。且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其它玩家有望入局,互联网进入新的时代。

比如在阿里巴巴集团受到强监管之际,其他玩家则伺机入局支付。以快手为例,2020年11月,快手收购持牌支付机构易联支付。之后,哔哩哔哩关联公司完成了对“bilibilipay.com”和“bilibilipay.cn”等域名的备案。抖音支付在抖音APP内正式上线。拼多多关联公司新增“拼多多支付”商标申请等陆续消息传来。

在此基础上,平台经济领域“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可能扭转,中小公司也可以受到阳光的滋润。

让法律和监管长出牙齿,这不是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打压”或者“限制”。反垄断的目的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够获得相对公平的机会,从而促进经济的正向发展。如果只顾着抢夺社区门口的“几块钱”,低头捡地上的六便士,而不能仰头看星空,那么,面对窗口期,再大的流量、再多的数据,也很难有自己的“芯片”科技成果。

就此而言,我们期望反垄断能够为包括平台在内的创新者,打开新的视野,赛道,市场机会。

因为这是硬核科技进化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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