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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9000万,抖音腾讯上演反垄断大戏

来源: 中国品牌杂志 中国品牌网 柴乔杉 发布时间: 2021-02-05 09:35:44 责编:柴乔杉

摘要

随着《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反垄断正在进入“强监管”时代。

2021年开年以来,吃完了娱乐圈的不少瓜之后,进入2月,互联网巨头们又开始占据话题热搜榜。
 
 
2月2日,网易云音乐产品团队发布公告,列举双方音乐平台的截图对比,内涵被酷狗音乐抄袭,引发网友热议。同一天,腾讯集团发布反舞弊通报,调查发现2019年四季度至今相关案件60余起,4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过,最引人关注的还是抖音与腾讯两大互联网巨头关于“垄断”的指控和纠纷。
 
新老巨头开火
 
2月2日,抖音披露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涉嫌垄断。
 
抖音方面表示,自2018年4月起,腾讯旗下产品微信、QQ以“短视频整治”为由,开始了对抖音等产品长达三年的持续封禁和分享限制。抖音认为腾讯的行为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因此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9000万元。
 
当晚,腾讯回应字节跳动的相关指控失实,系恶意诬陷。腾讯表示,字节跳动旗下包括抖音等多款产品,“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2月2日晚间,抖音再发声明,针对腾讯指控的“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进行说明。抖音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是“私产”。
 
 
抛开法律专业层面上的分析,“吃瓜”群众们反应热烈,各执观点。
 
有人认为,这场纠纷如法院支持抖音的主张,最大的受益方恐怕依旧是腾讯。
 
一旦允许微信及QQ平台开放抖音分享,那反之,抖音也不应限制用户分享来自微信、QQ的内容。如此一来,Up主将在字节跳动包括抖音、头条、西瓜视频等各大平台推广自己的公众号,叠加不同定位的用户集中向微信导流。
 
也有人戏谑,这恐怕是腾讯和字节跳动合演的一出戏,目的是抢占C位,打压因IPO风头正劲的快手。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第一案”
 
而从互联网平台行业角度梳理整件事件,双方的争论焦点聚集在能否将用户的数据及信息资源视作私有化资产。
 
对此,行业间也分成了几派。
 
有观点认为,平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用户生成的内容进行整理、编辑和处理,如果其他经营者在没有征得平台同意的情况下,批量抓取这些整理好的数据,相当于侵占了平台运营者投入时间、精力所形成的价值。
 
其实,这并不是抖音和腾讯在用户数据限制问题的首次冲突。资料显示,2019年3月2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曾对双方纠纷作出裁定,要求抖音立即停止在抖音中向用户推荐好友时使用来源于微信、QQ开放平台的用户头像、昵称,同时停止将微信和QQ开放平台授权登录服务提供给多闪使用的行为。
抖音代表的另一种声音则是,用户在平台上传的头像和昵称是具有人身权属性的个人信息,应赋予个人更优先的权利主张。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互联网平台发展迅猛,与用户和流量的巨大提升同时带来的是企业间的数据和入口竞争。关于用户、平台和第三方的数据权益如何分配和界定等问题,争论不休。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抖音对腾讯的起诉选择了一个好时机。
 
2020年11月,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而在去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经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意见稿的出台向社会和企业发出信号:反垄断正在进入“强监管”时期。未来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经营和包括用户数据应用、竞争平台入口限制等方面的“垄断”行为都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测和规范。
 
在这样的时点下,抖音与腾讯的“反垄断”争端会有怎样的走向和结果,便更加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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