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准入与负面清单,建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中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的原则作出进一步的法理说明。“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中的准入的理解,大家可能理解的都不一样,不是说能不能来,而是很大程度上是合资,比如汽车行业,我们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外商部分融资的方式,建议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增加对负面清单制定的原则、未来发展方向等作出法理说明。”
李稻葵建议,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增加关于鼓励在华投资的外商企业基于本地、基于中国开展自主创新的法理内容。
摘要
李稻葵认为,外商投资法草案中“任何政府、任何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动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可谓是其中一大亮点。
关于市场准入与负面清单,建议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中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的原则作出进一步的法理说明。“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中的准入的理解,大家可能理解的都不一样,不是说能不能来,而是很大程度上是合资,比如汽车行业,我们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外商部分融资的方式,建议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增加对负面清单制定的原则、未来发展方向等作出法理说明。”
李稻葵建议,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增加关于鼓励在华投资的外商企业基于本地、基于中国开展自主创新的法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