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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食品经营企业实现“准入即准营”

来源: 泉州网 陈林森 发布时间: 2021-04-29 17:43:22 责编:张凡

摘要

泉州推行“证照合办”改革,食品经营企业准入即准营的创新探索,在福建全省得到推广,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践行“马上就办 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探索实施了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日前,省发改委(省营商办)面向全省印发推广15个典型经验做法,以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记者从市发改委(市营商办)了解到,泉州推行“证照合办”改革,食品经营企业准入即准营的创新探索在列。
 
以前,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市场主体需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凭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信息重复采集、至少跑两趟、办理时间较长。为更好便民利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胆迈出试点第一步,于2019年9月开始在泉州全市范围内实行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预包装食品销售)合并办理,并探索在安溪开展企业“证照合办”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去年10月,“证照合办”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将适用对象扩大到登记权限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经营项目也进一步扩大到预包装食品销售、自动售货机食品经营、专营餐饮外烩的食品经营。
 
据悉,“证照合办”改革不是简单地将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两个审批事项进行表格材料的简单合并相加,而是对两个事项进行打碎重整,深度融合。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进一步简化为《证照合办申请书附表》,作为《营业执照申请书》的附表,申请表格减少9页,实现“两件事”“一表登记”。按照原有的权限划分,申请人需要到县级窗口和辖区监管所分别办理的,或由县级或所里的两个窗口分别办理的,“证照合办”后申请人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即可。通过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一人办结、同步发证”,办件时长最多可压缩67%。
 
以“合办”推动“简政”,进一步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缩短办件时长,不仅实现两个事项“最多跑一趟”,也实现了预包装食品经营市场主体的“准入即准营”。 政策实施以来,泉州已有近万家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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